一般地,将车子抵押后,还完款即可拿回抵押车。但,有的人以为抵押出去的车子仍然是我们的,所以还不上钱时,为准时拿回车子,便偷回自己抵押的车子。但,由于这种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转移车子所有权,所以或许会涉嫌偷窃。
第一,行为人偷回自己抵押的车子,满足以下要件即会被认定为偷窃:
1、行为人侵有别人的财物的所有权;
2、行为人推行了秘密转移别人的财物的行为;
3、行为人是年满16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;
4、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。
第二,抵押出去的财物,原所有人部分丧失对抵押物的处分权,不可以完全地行使对物所享有些权利。
因此,车子被抵押期间,原所有人会被限制对车子处置、买卖与变更的权利,所以未经抵押权人赞同,抵押人即车子原所有人不可以擅自转移车子的占有。
抵押人明确了解抵押的车子为别人合法占有,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偷回抵押车,满足偷窃的条件,所以是偷窃。
最后,抵押人偷回抵押的车子构成偷窃,并且偷窃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,或许会被认定为偷窃罪。
不过,由于各地的经济进步水平不同,所以是不是构成犯罪,还要结合具体状况。
当然,有的人借钱不还被追款,债权人擅自将他们的车子做抵押,并且强行开走,致使抵押人偷车的,双方因此产生较大争议的,可以在必要时去法院起诉处置。假如可能涉嫌偷窃罪,将面临较重的处罚的,可以在必要时专业律师介入处置。